贡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巩固脱贫成果工作自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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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577255569-2023-235672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3-12-01 16:26:00
发改系统作为重要的行业部门,承担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推进工作任务,在巩固脱贫成果工作中,我单位切实履行行业部门职责,认真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工代赈等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要求上来,主动扛起责任,以严和实工作作风,把巩固脱贫成果工作落实到具体行动之中。现将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责任落实方面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州、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文件、主要会议、指示批示精神和决策部署。积极参加全县组织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培训,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省、州组织的脱贫攻坚知识培训4期,并委派相关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参加省发改委等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3期3人次。深入到全县各乡镇、村、小组为广大群众解读易地搬迁、以工代赈等政策知识。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2023年年初,确定了贡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表,明确了21个大项79个具体项的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其中,涉及持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有序衔接乡村振兴的有12项,目前各项目标均按要求完成。
二、政策落实方面
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我单位通过进一步抓好安置点的配套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后续产业发展、培训就业、社区治理等工作,逐步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弱项,抓好“五大体系”建设(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培训就业体系、构建后续产业发展体系、构建宣传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体系),坚决巩固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把安置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保障到位的新社区,全面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落实方面
一是防返贫促增收方面。紧盯防返贫监测、落实后续扶持、巩固脱贫成果第一要务,践行一线工作法,常态化深入各安置点进安置户家中,摸底数,找问题,形成负面清单,制定工作计划,将问题逐一销号整改。2023年搬迁人口人均纯收入为19177.8,比2022年的17036.6增加2141.2元,增幅为12.57%,其中,工资性收入10051.65元,比2022年的8855.69增加1195.96元,增幅为13.5%;生产经营性收入4936.2元,比2022年增加的4306.85增加了629.35元,增幅为14.61%;转移性收入4106.1元,比2022年的3731.44增加374.66元,增幅为 10.04%;财产性收入83.85元,比2022年的142.61减少了58.76元,降幅为41.2%。搬迁群众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0元的没有,收入连续两年下滑的也没有。
二是以工代赈带动就业方面。为贯彻落实“以工代赈”带动群众就业增收的根本目标,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云南省以工代赈政策“百问百答”》《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模式促进农村群众就业增收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模式促进农村群众就业增收,共推广44个项目。同时,为了让推广“以工代赈”模式建设实施的44个项目真正做到代赈于民,吸纳更多我县群众务工,我单位加强项目督察,每月定期对各乡镇和部门推广“以工代赈”模式建设的项目中的务工人数、劳务报酬发放等相关情况进行调度,确保人民群众切实享受项目效益。据调度统计,截至目前,44个项目共完成投资10526.73万元,发放劳务报酬1444.01万元,带动群众务工3657人。
三是搬迁群众就业务工方面。结合《贡山县202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和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明确了工作目标,通过持续宣传和落实转移就业优惠政策和“以工代赈”项目模式的推广。截至目前,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1972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86人,省内县外56人,县内1730人(其中公益性岗位就业有1197人)],保证了有劳力搬迁户户均1人通过公益性岗位就业,搬迁脱贫劳动力就业率达 90.12%,同时,通过推进推广以工代赈项目、加大转移就业宣传、争取公益性岗位、扶持自主创业等方式,保障了易地搬迁安置点所有劳动力家庭户均一人稳定就业,彻底消除零就业的问题。
四是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方面。全县12个搬迁安置点设立党组织12个,有党员237人,合理划分了31个党小组,选派驻点工作人员6名,选举楼栋长45人,协调管理安置区日常事务。成立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10个,成立了社区1个,设立综治中心(含调解室、警务室、网格室)12个,成立红白理事会12个,组建妇女儿童之家3个,组建感恩宣讲团12个,宣讲团成员达52人,组建文艺宣传队12支,文艺宣传队成员达138人,形成了完善的安置区管理机制。12个安置区活动场地和活动室均已经配齐,管护维修落实到位,搬迁群众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活服务、救助、治安、殡葬等公共服务得到落实。
五是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完善方面。进一步的改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通过统筹协调各个行业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安置点给排水、道路、电网、广电网络、防洪防涝、路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023年以来,争取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3个,总投资600万元,分别为幸福社区给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比毕利安置点排污管改造项目、究当安置点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目前三个项目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六是搬迁脱贫家庭人口增加住房保障、房屋修缮方面。为切实维护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剩余安置住房的管理,盘活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剩余安置住房,防止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剩余安置住房的闲置浪费,有效解决部分搬迁群众因嫁娶、生育等原因导致的住房面积不足的问题,我县制定了《贡山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剩余安置住房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剩余安置住房租赁的费用由村委会收取,作为村集体经济,可以用于安置点房屋修缮的费用支出。在幸福社区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0套,每套面积60平方米,目前项目已经封顶,已进入室内装修阶段,可以解决20户60人的住房保障问题。
四、巩固成效方面
结合贡山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际情况,相继出台了《贡山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暨“稳得住”工作方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包保工作实施方案》《贡山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后续扶持工作方案》,明确了行业部门责任分工,并对全县安置点搬迁户进行包保挂联帮扶,要求包保挂联单位每月深入安置点入户开展风险排查及整改工作至少1次,安置点所属村委会和社区要每两周开展风险和整改工作至少1次,杜绝形式主义,点对点了解情况,实打实发现问题;重点针对社区内搬迁户“两头跑”、房屋面积不足、收入不稳定、人居环境、医疗教育保障、饮水安全、存在特殊人群等问题进行排查上报并推进整改落实,持续抓好动态监测,目前贡山县所有搬迁对象年人均纯收入都在10000元以上。同时,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四个不摘”和《中共贡山县委办公室 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贡山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点长制的通知》要求,全力打通我县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集各方力量,集思广益,通力抓好贡山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工作,我县实行县乡村三级点长抓贡山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作机制,由处级领导挂帅、乡村两级点长通力配合,定期对安置区后续扶持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后续扶持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履行工作职责。
五.综合自评评价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指标及评价细则》文件要求,我单位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四个方面上工作扎实,推进有力,均按照要求达到了考核标准,因此自评无扣分项。
贡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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