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央金玛演艺中心接纳未成年人案
浏览:0 来源:贡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索引号
- 577272975-2024-238491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公示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01-08 11:29:29
贡山央金玛演艺中心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根据贡山县公安局移交案件线索,2023年11月22日贡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对贡山央金玛演艺中心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2023年10月14晚贡山央金玛演艺中心(娱乐经营许可证号:533324160028)在其19号卡座接纳2名未成年人在场娱乐。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贡山县咪咕休闲娱乐酒吧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机关:贡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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