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夜色酒吧接纳未成年人案
浏览:0 来源:贡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索引号
- 577272975-2024-253109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公示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4-10-21 14:57:53
贡山县夜色酒吧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根据日常检查,2024年8月28日贡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对贡山县夜色酒吧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2024年8月25日21时03分至2024年8月26日0时03分,贡山县夜色酒吧(娱乐经营许可证号:533324160026)在其“999”包房接纳1名未成年人在场娱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三条及《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
处罚结果: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贰佰元整(200元);3.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
行政处罚机关:贡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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