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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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579833334-2022-206855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2-10-26 11:51:27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二、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居民,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累计缴费满15年的;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从制度实施起至领取年龄,按年连续缴费的;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选择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领取老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的。
三、待遇发放标准
1.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2.中央确定的现行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13元。
3.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四、待遇支付起止时间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从制度实施当月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后到达领取年龄的,从到龄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3.判刑和劳动教养期满释放后办理待遇核定手续的,从期满之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从办理完成申请手续的次月起发放,滞后办理的,养老金应予补发。
5.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其养老保险待遇从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滞后办理的,多发的养老金应予以追回。
五、受理地点和办公时间
受理地点:贡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人社局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申请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 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材料详细要求 | 备注 |
1 | 身份证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 | 1 | A4纸,一式两份 | |
2 | 社会保障卡 | 复印件 | 纸质 | 1 | A4纸,一式两份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六、办理时限
县经办机构在乡(镇)社保站上报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登记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可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信息库进行信息比对),对有效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后错误的参保信息反馈给乡(镇)社保中心。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1.窗口咨询或投诉:贡山县人社局,电话:08863511677,地址:贡山县茨开路291号;
2.纪检监察投诉:贡山县纪委监察科,0886-3511270;
3.信函投诉:贡山县人社局,邮政编码:673500
附件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告知书》
附件2:《城乡居 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附件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审批表》
附件4:待遇支付流程图
附件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告知书 | |||||||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 |||||||
姓名 | 居民身份证 | 出生年月 | |||||
根据参保信息显示,您于 年 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于 年 月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现将您的历年缴费明细附在表后,请您核实。根据历年缴费明细,发现: | |||||||
□您符合待遇领取条件,预估权益为 元/月(预估权益不代表最终权益,请以最终核定结果为准),请通过互联网渠道(此处各地根据实际网址替换互联网渠道)或线下渠道(此处各地根据实际前往地址替换线下渠道)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 |||||||
□您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原因: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5年,如需领取待遇,请办理补缴手续。 | |||||||
实际缴费年限: | 享受待遇 | ||||||
□您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原因: | |||||||
经办机构 | 联系电话 | 单位地址 | |||||
填表说明:此表可由县社保机构打印生成,选择性项目,在“□”内打“√”。 | |||||||
附件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 | ||||||||||
填报单位(县、区): 经办(代码): 打印时间: | ||||||||||
参保人姓名 | 性 别 | 居民身份证 | ||||||||
出生年月 | 实际缴费年限 | 补缴年限 | 参保时间 |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个人缴费总额 | 补助(资助)总额 | 政府补贴总额 | 利息总额 | ||||||
待遇领取 金额 | 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金额 | 基础养老金领取金额 | 其他金额 | 启领时间 | 年 月 | |||||
县(市、区)社保机构审核: 年 月 日(签章) | ||||||||||
参 保 人 确 认: 年 月 日(签字) | ||||||||||
填表说明:互联网渠道受理的,由登录用户的电子身份认证代替纸质签章。 | ||||||||||
附件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审批表 | ||||||||||||
填报单位(章): 单位:人、元 | ||||||||||||
财政局:××年××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共需支付 元(详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支明细),请审核后拨入以下支出账户: | ||||||||||||
开户名称 | ||||||||||||
银行名称 | ||||||||||||
银行账号 |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支明细 | ||||||||||||
乡 镇 | 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支出 | 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 | 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支出 | 转移支出 | 丧葬费支出 | 人数合计 | 金额合计 | |||||
领取人数 | 基础养老金支出金额 | 领取人数 | 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金额 | 领取人数 | 支出金额 | 转移人数 | 支出金额 | 支出人数 | 支出金额 | |||
小 计 | ||||||||||||
业务科室核定意见: | 单位领导审批意见: | |||||||||||
核定人: 年 月 日(签章) | 审批人: 年 月 日(签章) | |||||||||||
制表人: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 ||||||||||||
表说明:本表一式三份,县社保机构业务、财务及县财政部门各留存一份。 | ||||||||||||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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