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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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79833334-2022-211151
发文机构
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12-26 15:15:2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技能人才工作和职业能力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怒江农村劳动力资源闲置、技能水平低、疫情导致返乡务工人员较多的实际,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高标准的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摆脱怒江劳动力只能从事低层次、低质量、低收入工作的现状,实现从普通劳动力向技能劳动力的转变,推动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州人民政府结合怒江实际,制定了《怒江州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2022-2023年2年时间,在全州范围内培训建筑类职业(工种)10000人,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后就业率达90%以上。根据不同培训工种的职业技术标准要求和难易程度开展20-40天的培训,培训补贴为4000元-8000元。此外,建筑企业年度内新吸纳参训人员就业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方案》提出了实施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的工作措施。一是开展用工需求调查。组织州内建筑施工企业召开用工需求对接会,精准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形成用工需求清单。同时加强与省内企业对接,摸排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用工需求。根据需求情况制定培训计划,提高培训针对性。二是聚焦重点群体。聚焦“45岁以下脱贫劳动力、易地搬迁群众、‘三类人员’和收入在1万元以下农村低收入人口、返乡待业人员”四类重点群体,重点开展砌筑工、架子工、钢筋工、模板工、防水工、抹灰工、电工、焊工等建筑技能培训。三是确定培训主体。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确定优质培训学校。为充分利用技工院校师资、实训设施设备及校舍等优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明确由技工院校承担的培训量不得低于4000人。四是保证培训质量。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绩效评估考核,以培训合格率和参训学员培训后的就业创业率作为培训成效的主要考核方式。五是加强跟踪服务。根据培训人员情况,建立培训就业动态数据库。对培训合格,但3个月内还未实现就业的,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多渠道帮助其实现就业。

《方案》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建筑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根据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强化资金保障,依法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保障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加大培训政策宣传力度,选树一批技能致富典型,在全州上下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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