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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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9849184-2022-187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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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贡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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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2-02-11 11: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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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
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贡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贡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贡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定落实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并提出政策性建议。(2)依法协调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的统一,促进我县民族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事业的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3)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积极开展就地开发脱贫和异地开发脱贫的工作;参与民族专项资金、有偿信贷资金的立项申报和分配使用管理;负责我县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作;加强与先进地区开展经济技术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4)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5)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我县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文化交流工作,引进外资,办理有关民族涉外事宜。(6)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工作;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7)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8)指导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帮助做好自养事业;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9)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 (10)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在宪法、港澳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法规下,开展宗教方面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11)接待处理各族各界对民族、宗教事务的来信来访和建议;承办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提案;组织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1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族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机关学习、文秘、会务、财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外事、信访、考勤、绩效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组织协调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团体参观、考察事宜;承担自治县县庆的组织协调工作;管理机关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物资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党群工作。
(2)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股。起草民族、宗教事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政策措施,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民族宗教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负责并指导乡镇做好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民族宗教综合考评工作;负责民族成份管理工作;负责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涉及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关事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许可复核和信访工作;指导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监管和清真食品认证工作;牵头承担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职责,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指导督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负责普法、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等工作,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县民宗系统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3)经济发展股。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殊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情况;负责民族经济项目、民族地区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工作;参与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工作,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困难;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等有关工作。
(4)文化教育宣传股。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负责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及文化精品扶持打造等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涉及民族方面广播影视、图书出版及音像制品等审查;负责组织新闻发布和有关对外宣传工作;支持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参与民族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协同承办大型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事务;配合办理扶持援助民族教育、民族学生招生、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等有关事宜;指导县内民族学会和研究会工作。
(5)示范创建股。承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负责拟订或审定示范创建规划和项目计划;负责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实施推进和检查验收工作;督促检查示范项目建设,总结、推广、宣传示范创建经验。
(6)少数民族干部股。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参与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负责宗教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拟订和实施工作;统筹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少数民族干部培训事宜;负责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7)宗教业务管理股。负责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性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搞好自身建设;牵头组织、协调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配合做好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事务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开展宗教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承担联系宗教人士的工作,负责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涉及宗教方面广播影视、图书出版及音像制品等审查。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是按照“十进”工作指引,继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以“十进”为基础,不断强化组织保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深入持久的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到一线,坚持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兴边富民、乡村振兴等各项重点工程、重大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把示范创建工作融入各级部门、各行各业的中心工作之中,找准自身特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根主线的最佳结合点,让创建工作在全县“深植根系”。充分尊重和体现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走符合新形势新时代的创建路子,把各族群众的力量和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协调推进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做好服务,在全社会形成全民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坚持培植典型示范引领,讲好贡山民族团结进步故事。紧紧围绕“一把手工程、普惠工程、凝心聚力工程”、“部门联动机制、共建共创机制”和“九进”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加大创建氛围营造。进一步提升改造好独龙族博物馆,收集好独龙族历史文化、先进典型。继续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纳入学习教育内容,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节日等重要活动为平台,不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典型培树工作,强化示范引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树立一个典型,可以教育一大片、激励一大片、带动一大片,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三是严格按照“八个一”标准,对标对表补齐短板。不断通过工作自查、深入调研、互观互检等方式认真总结、学习借鉴、深化提升、凸显特色,推动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切实做到有一个浓厚的创建氛围、有一份精炼的汇报材料、有一个高度总结、涵盖全面的汇报片(宣传片)、一份(套)展示创建成效和工作亮点的宣传折页(展板)、一套顺畅的观摩流程、一份高质量的解说词、一名固定的优秀讲解员、一套完整的档案资料的“八个一”标准。
(2)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增进民生福祉。发挥民族经济建设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民族团结方面的积极促进作用,进一步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民族特色村寨、兴边富民行动示范点、边境小康示范村等建设,积极推动民族经济建设工作在边边疆民族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民族文化建设中典型示范引路作用,不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3)强化宗教事务依法管理,维护宗教和顺良好局面。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一步加大对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宗教管理知识培训力度,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感恩教育,充分发挥宗教界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使全县宗教活动朝着健康有序方向发展。
(4)狠抓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好氛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的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廉洁自律,严禁公车私用、滥用职权,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8.3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5.5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预算分析更合理,人员各项保障性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8.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8.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8.37万元(本级财力328.3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5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预算分析更合理,人员各项保障性支出也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28.3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8.2%,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各项保障性支出也相应增加;项目支出9万元,与上年对比降低43.75%,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项目预算批复较少,需在后续工作中申请追加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60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行政人员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和工勤人员工资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公务交通补贴、交通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等。
3.卫生健康支出14.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等。
4.住房保障支出19.6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项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0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贡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贡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贡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贡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贡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重点项目为贡山独龙族怒族特困大学补助专项资金6万元,主要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解决学生生活困难;宗教团体及代表人士慰问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团体及代表人士慰问,促进民族团结,加强个宗教领域和谐共存;民族机动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日常民族宗教工作事务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民族团结“十进”工作是指: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企业、社区(村)、乡镇、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军(警)营、口岸(边检)、医院、家庭“十进”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贡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92万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36万元,较上年对比增加4.56万元,增长18.72%,主要原因是2022年差旅费进行了预算报批,预算核算总体质量上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贡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83.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81万元,固定资产85.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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