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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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579849184-2022-205726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2-10-10 11:32:45
监督索引号53332400130801000
贡山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定落实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并提出政策性建议。
(2)依法协调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的统一,促进我县民族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事业的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3)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积极开展就地开发脱贫和异地开发脱贫的工作;参与民族专项资金、有偿信贷资金的立项申报和分配使用管理;负责我县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作;加强与先进地区开展经济技术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4)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5)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我县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文化交流工作,引进外资,办理有关民族涉外事宜。
(6)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工作;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
(7)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8)指导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加强自身建设,指导帮助做好自养事业;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9)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全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服务。
(10)支持、帮助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在宪法、港澳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政策法规下,开展宗教方面对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友好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
(11)接待处理各族各界对民族、宗教事务的来信来访和建议;承办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提案;组织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12)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上级各民宗委的关心和支持下,贡山县民族宗教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以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努力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推动我县民族宗教事业的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贡山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单位名称为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和监督检查股、经济发展股、文化教育宣传股、示范创建股、少数民族干部股、宗教业务管理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贡山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280.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0.8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32.8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边境小康村项目实施建设加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33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64万元,占总支出的21.84%;项目支出1040.33万元,占总支出的78.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长150.30%,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边境小康村项目实施建设加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0.64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8.1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本着节省开支,加强单位业务管理的原则,减少了办公经费的开支。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5.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0.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382.8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边境小康村项目实施建设加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大幅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主要有:边境小康村示范村及13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用于边境小康村前期建设工程和基础设施完善;独龙族博物馆工作经费1万元,用于保障博物馆的正常运行;贡山独龙族怒族特困大学补助专项资金6万元,用于补助困难大学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4.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22%。与上年对比增长135.24%,主要原因分析项目开支较上年度增幅明显,本年度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边境小康村项目实施建设加大,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2%。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经费、机关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类保险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646.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5%。主要用于单位项目支出,保障本单位边境小康村等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交纳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7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单位申请购置公务用车总计25万元一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5.88万元,增长29.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6.07万元,增长889.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万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单位申请购置公务用车总计25万元一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9万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为单位原有公务用车已报废,应实际工作情况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购置公务用车1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民族宗教、边境小康村建设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贡山县民族宗教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6万元,减少8.67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34.75%,主要原因分析节省办公经费开支,减低行政运行成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维修(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贡山县民族宗教局资产总额183.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7.81万元,固定资产85.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83.52 | 97.81 | 85.71 | 39.92 | 19.62 | 0 | 26.17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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