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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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582360574-2025-257484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01-10 14:37:55
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概念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专门为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免担保免抵押、用于支持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发展产业的信贷帮扶政策。
二、政策要点
发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坚持“5万元(含)以下、3年期(含)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贷、财政全额贴息、县级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规定。
三、贷款主体
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
四、贷款条件
申请贷款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通过银行评级授信、有借款意愿、有必要的劳动生产技能和一定还款能力;必须将贷款资金用于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产业和项目,且有一定市场前景;借款人年龄原则上应在18周岁(含)—65周岁(期限加年龄不超过65岁)之间。
五、贷款用途
坚持户借、户用、户还,重点用于产业发展。严禁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六、能否追加贷款
办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对个别确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5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七、不按期还款的后果
一是得不到财政贴息;二是会有不良信用记录上银行“黑名单”;三是影响本人及家庭成员以后的贷款;四是影响所在村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五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申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流程
户申请(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到村委会申请)→村审核→乡(镇)级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核→金融机构审定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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