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2025年草果环保加工技术奖补资金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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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582360574-2025-260168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5-03-12 18:35:44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和《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怒政发〔2021〕53号)、《怒江州草果产业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怒办发〔2022〕12号)、《怒江州财政局怒江州乡村振兴局怒江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怒江州草果产业提质增效奖补办法(暂行)的通知〉》(怒农发〔2022〕127号)和《贡山县农业农村局贡山县乡村振兴局贡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贡山县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贡农联发〔2023〕6号)等的相关要求,立足贡山农业资源优势,突出农业区域特色,坚持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道路,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发展草果产业。全力推动全县草果产业进一步向高效、优质、绿色、安全、融合方向迈进。现将项目实施前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贡山县2025年草果环保加工技术奖补资金项目
二、目标要求: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全县草果产业市场主体总量显著提升;全面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加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力度,加强新型经营主体与草果种植户的相互对接,强化指导扶持服务,着力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范运行水平、经营实力、发展活力、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三、项目资金来源:怒江州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部分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重新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100万元。
四、奖补范围和对象:2024年度在贡山县范围内从事草果加工技术改造的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经纪人等新型经营主体。优先选择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的主体享受奖补。
五、奖补类别及标准:实施环保加工技术(电加热、空气能、燃气、生物质颗粒等,其中生物质颗粒需要环境保护局贡山分局同意)。鼓励草果加工技术改造,提升电烤果比重。对标准化环保加工100吨(干果)以上的经营主体,按每吨10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单个经营主体奖补上限100万元。
六、奖补数量:对申请奖补的各新型经营主体实行先申请先审批的原则,直到奖补资金兑付完毕为止。
七、奖补方式:采用先带后补方式,对上一年度已实施完成,实施环保加工技术(电加热、空气能、燃气、生物质颗粒等)且符合奖补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奖补。
八、项目实施机构:贡山县农业农村局。
九、公示时间: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若对以上项目实施有异议的,请向贡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来电、来函反映。
联系电话:0886—3511554
特此公示
贡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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