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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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7214427-2018-12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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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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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金融、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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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18-08-09 12: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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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拟订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督察、督办、核查、上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组织对县级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按照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毒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提出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建议,指导、协调、监督县境内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
8.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
9.负责监督、协调和指导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指导编制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组织拟定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政府目标责任书并监督执行;组织重点流域水体水质规范性环境监测,统一发布水质状况及防治情况公告。
10.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统一发布环境综合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11.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2.负责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环境保护事务。
13.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绿色创建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4.承办贡山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贡山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情况:贡山县环境保护局设4个内设机构;2个下属事业单位为:1、贡山县环境监察大队;2、贡山县环境监测站。
三、人员情况:2017年我单位编制数有25名。其中;行政5名(公务员2名、工勤人员3名);事业20名(参公10名、事业10名)。年末实有人数15名。其中;公务员2名、工勤人员3名、参公1名、事业人员9名。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2017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作风建设
2017年,以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大转变大提升”为抓手,狠抓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解决“怕、慢、拖、推”等问题,切实转变干部职工作风。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和执行各项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队伍。
(二)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2017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大局,积极开展“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用工匠的精神、绣花的功夫,对扶贫联系点茨开镇双拉娃村黑娃底一组31户村民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牢牢把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的政策标准,紧密依靠群众,严格按程序开展村情民情贫情分析,进行实地调查,听取群众意见等工作,做到了信息采集准确、识别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公平,最终识别出22户建档立卡户,制定了帮扶措施,计划2017年底正常退出3户,扣好了精准扶贫“第一颗纽扣”,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
(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自2016年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环保局至今。我局认真履行职责,有序推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一是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清单》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清单》,厘清贡山县存在的问题,结合县域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具体任务,明确了具体整改问题、整改任务、牵头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整改措施。分别草拟了贡山县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上报县委、县政府审核印发,并严格贯彻执行,截至10月,已完成4项整改内容,其他事项整改任务正稳步推进中。二是全面压实环境保护责任。根据整改方案和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依照《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结合贡山实际,细化责任分工,印发了明确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通知书,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责,全面压实了各部门的环保责任。三是强化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提出的“加强基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相关要求,加快实施贡山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项目建设项目,截至11月,已完成场地三通一平工作,正在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四)强化环境监管执法
严格执行《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按照“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求,持续保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的高压态势,以“环保执法大练兵”活动为抓手,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集中检查和夜间巡查等监察方式,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截至10月,共出动人员245人次,查处违法违规项目11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份,查封扣押1家,共处罚款289108元,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
1.做好日常环境监察工作。对水电、矿业企业的监察频次每月不少于1次,一般污染源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重点污染源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工作日与重大会议、节假日相穿插的方式加大现场执法检查频次,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2.开展各项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开展大理石开采项目管理专项行动,全面强化对县域大理石开采项目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共检查了8家大理石开采企业,检查出2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及时立案查处,共处罚款5万元。二是组织开展全县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专项行动,联合住建、国土、水务等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共排查出3个涉及“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缓冲区项目共有7个问题,分别为贡山县升平石业有限公司丙中洛大理石矿项目、贡山中祥汉白玉有限公司双拉大理石矿项目、贡山县大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季桶水电站项目。针对存在的问题已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个责任人,采取销号制,一抓到底”的原则,制定整改方案,强化问题整改,并要求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三是开展矿业权联堪联审及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认真排查县域内的矿山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情况及矿山生态保护情况,共排查出4家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共处罚款82460元,已提出整改要求,并责令整改。四是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专项行动。对辖区内违法违规企业加强监督管理,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按法定程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期间共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起,共处罚款149798元,有效的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保护了辖区内的环境安全。
3.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按照省、州各级环保部门相关工作安排,制定《贡山县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分类分步实施,年内完成贡山县污水处理厂和贡山县垃圾处理厂2个“两污”工程污染源排放情况评估及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的实施限期达标排放改造。目前已责成“两污”运维单位开展达标情况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和整改措施要求,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4.全力做好“两考”期间环境保障工作。为保障考生有一个优良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两考”前印发了《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单位噪声污染监管职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联合相关责任部门,做好“两考”期间的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对建筑工地、广场、娱乐场所加强巡查力度,进行严格的现场监督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期间共出动人员30人次,执法车车辆10台次。
(五)环境监测稳步开展
1.做好环境例行监测。对城区1个空气监测点、2个主要流域和重点小流域断面和1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每月一次的例行监测,经监测,2017年我县大气环境质量长期稳定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空气质量等级为优良,怒江地表水幸福桥断面水质100%达到Ⅲ类标准,县城明里娃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国家二级饮用标准,县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2.适时发布监测数据。县环境监测站在取得监测结果后便立即编制环境质量专报,并安排专人及时发布,截至10月共发布环境质量专报7期,共112份。
3.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对纳入省控1家重点污染源的贡山县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性监测,检测结果显示(至10月),出水口所测的指标均达到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六)全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1.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2017年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均控制在50.32吨、5.08吨的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贡山县污水处理厂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53.4吨,氨氮削减7.97吨,分别超额完成指标任务的6.12%和56.8%,全面完成了2017年度主要污染减排任务。
2.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监督管理。2017年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对县域内5家产废企业在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性质、收集、贮存、利用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及危险废物标识的等方面开展督察考核,考核结果均为基本达标,进一步提升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了企业环保责任。
(七)完成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质量考核工作
高度重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质量考核工作,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主要抓,县环保局主要领导具体抓,对水、大气质量的进行持续跟踪监测,形成了地表水、饮用水、大气质量监测报告各12份,夯实了数据基础,为考核工作提供数据支撑。根据《贡山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做好了2017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确保考核上报材料质量,考核材料已报送省环保厅汇审。2016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质量考核结果为轻微变好,下达了2016年度转移支付9122万元,相比2015年同期,增加了1992万元。
(八)严格环评审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加强环评审批,严把项目选址关和审批关,从源头控制新增污染,通过抓好源头控制,对国家明令禁止审批、触及生态红线、涉及自然保护区和三江并流自然遗产区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符合中央政策和环保准入要求,有利于保民生、保增长的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理顺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加快环评审批进度,做好跟踪服务。截至10月共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共63个,项目总投资227173.265万元,其中登记表项目61个,报告表项目2个。
(九)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
在成功命名了20个州级生态村,3个省级生态乡镇的绿色创建基础上,加快推进了省级文明县申报工作,目前,已成功通过了省级技术评估,下一步,将按程序做好迎接省级验收工作。同时,继续做好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组织申报了普拉底乡和捧当乡省级生态乡镇,目前,已向省环保厅上报了申报材料。
(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2017年全年共争取到位项目资金850万元,相比2016年增加了358万元,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能力得到加强。
1.稳步推进农村综合整治项目。我局结合贡山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加大农村环境“脏乱差”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目前正在实施马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100万元;捧当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总投资400万;茨开镇丹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92万元。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茨开镇双拉娃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100万;贡山县丙中洛镇传统村落秋那桶村和甲生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600万。项目的有序推进,有效助力了脱贫摘帽工作,解决农村“脏乱差”环境问题,为脱贫攻坚大局提供坚强的环境基础支撑。
2.加快环境能力建设项目。加快实施贡山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项目建设,预算总投资600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到位资金150万元,项目已完成场地三通一平工作,正在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
(十一)认真处理信访,为民排忧解难
始终将处理环境信访工作纳入环保工作重要任务,当作头等大事来抓,把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作为衡量和检验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真正摆上了位置。一是落实限时办结制。对于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在48小时内处理,处理后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处理结果。做到热心接待,迅速处理,及时反馈;二是重点处理好初信、初电、初访。群众反映问题马上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群众详细解释说明,以避免群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三是强化信访值班。在节假日、重大会议期间等“敏感日”进行前期排查,能马上解决的决不拖延,严格值班制度,接到信访立即到达现场,及时制止环境违法行为。
截至现在,共受理信访案件3起,其中:1起为县信访局转办,1起为州环境保护局转办,1起为12369举报热线投诉件。信访处理率100%。以上各案件的处理情况均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
(十二)环境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群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切实增加广大群众的环保获得感。我局借助“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宣传契机,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妇联、团县委和县电视台等单位,深入到全县3乡2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深入到乡镇开展基层环保宣传,共计发放宣传册4000余份、环保帽2000顶、环保袋4000个,接受和解答民众现场环保咨询200余人次。
2.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我局制作了环保宣传片《大树的庇佑》,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共计阅读量4131次,该片还受省委宣传部邀请参加云南公益广告大赛,并获得最佳网络人气奖和优秀奖。
3.举办了为期22天“环保杯”运动会,设立了篮球、气排球、绕城徒步走比赛项目,广泛动员了人民群众践行“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的绿色生活方式,进一步加深群众对环保的理念,更好的爱护和保护环境。
4.在茨开镇省定民族完小举办“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开展保护环境从娃娃抓起的理念。从400余份参赛作品中评选出了低、中、高段共计65个优秀作品,同时深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发放宣传资料,并鼓励各校组成宣传单位,在学校内部开展绘画、讲座、出黑板报等形式的环保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活动,共有7所学校组织宣传活动。
5.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形式,6月5日晚举办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晚会,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积极动员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环保行动,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共同创建美丽贡山。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贡山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332.6272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2.62722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增加38.18%,主要原因分析1、主要增加了监测站标准化能力建设资金及传统村落环境整治项目款;2、人员工资收入增加了公用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485.249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763255万元,占总支出的25.16%;项目支出1111.486248万元,占总支出的74.8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增加747.21%。增加了上年的业务用房支出及项目结转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县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3.7632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145.902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因规范调整增加人员工资性收入,2、使财政拨款。含“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人员经费支出230.539221万元占基本支出61.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贡山县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1.4862 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9%,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主要含有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支出了以前年度的业务用房及环境整治项目结转。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199)30万元;2.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2110299)359.218115万元;3.秋那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110399)56.20733万元;4、自然生态保护(2110402)489.9132万元;5、污染减排(2111101)176.134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县环保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2.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对比增加154.69万元增减23%,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因调整增加人员工资性收入和脱贫攻坚与环保督察等专项工作任务较重,造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3.763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7.8280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3.2780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711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946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环保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1.35122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84.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3万,支出决算为13.525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826121万元,预决算差异-2.7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较重,而且我局公务用车车编为一张车,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中从公车办调配到我局一张执法执勤用车,该车在我局无车编无公务车预算,且因使用年限长油料费用及修理费用增加造成支出较大。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9.30779万元,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增减-10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3661万元,增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564679万元,增减 %。会议费比2016年增加:0.6264万元,增减 %;培训费比2016年减少:0.1944万元,增减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的主要原因:1、无预算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87万元。2、2017年度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较重车辆使用频率加大,而且而且我局公务用车车编为一张车,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中从公车办调配到我局一张执法执勤用车,该车在我局无车编无公务车预算,且因使用年限长油料费用及修理费用增加造成支出较大。3、加强内部控制减少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251万元,占XX%;公务接待费支出7.826121万元,占XX%。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XX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525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82612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82612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环境保护上级检查工作、调研(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脱贫攻坚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贡山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2780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2.1772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局公务用车车编为一张车,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中从公车办调配到我局一张执法执勤用车,该车在我局无车编无公务车预算,且因使用年限长油料费用及修理费用增加造成支出较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1813.5371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6.890432万元,固定资产556.6467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6.5785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不变。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辆,账面原值万元(上交到平台);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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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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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813.537168 | 936.890432 | 556.646736 | 324.218115 | 39.77 | 0 | 192.658621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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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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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6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6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预算科负责牵头公开(省本级为单独公开),本部门在省财政厅和门户网站上公开后上报县财政局国库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2400446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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