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关于中央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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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797214427-2023-219321
- 发文机构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
- 主题分类
- 政务督查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3-05-17 11:00:02
根据《贡山县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全力推进“全省部分涉重金属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反馈问题整改,共涉及贡山县3个点位,现对标对表完成整改2个,分别为贡山县宏溢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贡山县龙真锡业有限责任公司。整改情况如下:
一、贡山县宏溢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贡山县宏溢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选矿厂由于项目环评审批和矿山采矿权延续等问题,选矿厂从2015年1月停产至今,仅产生少量废渣,在2018 年美丽公路建设时,公司与美丽公路项目部达成协议,将临时堆存点尾砂综合利用于美丽公路路基建设。临时堆存点目前已完成复绿复垦。已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为:533324-2023-007-L,综合研判该公司涉重金属堆存点环境风险可控。
二、贡山县龙真锡业有限责任公司
贡山县龙真锡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建厂,2012年7月27日被泥石流冲毁,2014年10月份完工恢复重建,由于未取得项目环评行政许可,2015年至2023年1月处于停产状态,2022年重选厂尾矿库拟技改为临时干堆场,2023年1月28日取得环评行政许可,目前该公司选厂处于调试状态,已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为:533324-2023-006-L。综合研判该公司涉重金属堆存点环境风险可控。
综上所述,反馈涉及的2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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