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建设成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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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214427-2023-229474
发文机构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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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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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3-10-23 11:32:44

中共贡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中共贡怒江州委全面依法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法治建设成效年终考评工作的通知》和《贡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贡山县2022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细则的通知》(贡治县办〔2022〕23号)要求,我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考评细则, 分析总结2022年度法治建设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部署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机关各股室及直属机构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权力流程,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开展环境行政许可和执法,不断完善、落实各项制度等工作任务。

2.加强普法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一是以生态环保教育活动为抓手,开展宪法、民法典及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二是积极开展“4.15”国家安全日、“6.5”世界环境日、宣传“四进”等集中宣传活动;三是进一步拓宽环保宣传渠道,积极利用新媒体宣传平台,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环保有关信息,做到公开透明,通过强化宣传,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

3.加强执法培训,增强执法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普法学法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参加省、州、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二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展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022年共参与省、州、县组织的案卷评查1次,不断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三是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环境执法水平。

4.规范执法行为,落实依法行政

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官网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通过贡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明确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执法文书,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严格执法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行动,针对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尾矿库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每季度定期完成“双随机”检查工作,针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进行改正,做到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2022年行政处罚共立案3起,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罚款总额为12.348万元。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个,均通过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并通过信息公开网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5.加强执法监督,提高工作效能

一是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放管服”要求,不断加强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督促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行包容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对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实行“首次免罚”或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二是加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对环境执法过程中监管不到位以及环境投诉、信访处理不及时等情况,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目前我局尚无执法人员因履职不到位而受追责的情况。三是加强环境执法行为监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执法和人情执法行为,一经发现,严加查处。目前我局未发现执法人员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等案件,保证了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建立健全重大、复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五是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内容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进行合理细化和分解,并确定相应的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常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实现了“自由有度,裁量有据”。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1.执法新技术、新手段运用不多,特别是在调查取证阶段,缺乏互联网思维,对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不多。

2.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宣传需要进一步融合,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丰富形式、拓宽渠道、提升普法实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工作实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二)加强环境法治队伍建设。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在集中授课、讲座培训的基础上,利用专题研讨旁听案件审理、鼓励自学等多种形式,增强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建立健全重大复杂案件的研讨机制,保证处罚的合法性。

(四)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效能。继续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定期清理和动态调整,明确法定职责。深化推进行政执法规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严惩不贷,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制度。

(五)强化部门配合与司法衔接。继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完善与公安等部门的案件和线索移送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和组织开展监督监测的规范。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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