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有关情况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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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797214427-2023-236389
- 发文机构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3-12-25 10:29:45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有关情况的公开
根据《贡山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我局全力推进编号为60-46“怒江州应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29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并验收销号。但截至督察时,兰坪茂鑫有色金属选矿厂尾矿库、兰坪县矿产三废回收厂二车间尾矿库、兰坪县永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浸出渣库、兰坪兴泉矿业公司河西选厂尾矿库、贡山县顺达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怒江江钨浩源矿业有限公司2160、2046废石厂、白河尾矿库、泸水市地源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堆场等8个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仍未完成验收销号,工作推进滞后”问题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已编制完成《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尾矿库污染防治治理方案》并于2023年4月21日通过专家评审;二是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为:533324-2023-005-L;三是已按照《尾矿库污染防治治理方案》的要求完成闭库工作,于2023年6月5日开展了闭库销号现场竣工验收工作,形成《贡山县顺达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闭库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经县级自查自验,州级组织验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云南省部分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风险管控不到位”于2023年12月22日通过省级验收。
对照整改方案要求,已完成整改措施和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整改目标,整改成效明显,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综上所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5日
联系电话:0886—3513222
传 真:0886—351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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