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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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97214427-2025-265217
发文机构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5-03-03 09:09:09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填表单位:(公章)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序号行政执法机关检查对象检查内容行政执法检查法律依据检查方式检查时间检查频次备注
1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排污企业监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系统等建设运行和维护、排污许可核查、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环境保护部第19号令)第四条;《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28号令)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第31号令)第十四条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每月开展现场执法不少于9家次 
2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从事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活动的单位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3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是否位于环境敏感区域或禁养区内;是否配套了相应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等污染环境行为;养殖场是否设置排污口,是否持有排污许可证等内容进行抽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环境监察办法》第六条第三款 、《关于全国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2〕146号)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4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落实情况的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进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5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放射性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对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条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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