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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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9621686-2024-25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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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山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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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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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10-08 15:43:46

监督索引号53332400432801000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制定全县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细则。

2.开展调查研究,编制县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县乡农业综合开发和乡村振兴工作。

3.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和乡村振兴项目的评估、申报和项目计划的下达、组织与实施工作。

4.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和乡村振兴资金的筹集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全县乡村振兴建设和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到户运作管理。

6.负责全县移民乡村振兴规划与方案的制定和移民对象的核查、审批与计划的下达和组织实施与资金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和乡村振兴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并组织实施外资合作项目。

8.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和乡村振兴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推广适用技术。

9.组织协调县级各部门联乡包村和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工作。负责省、市联系乡村振兴单位的接待、联络和服务工作,指导乡镇社会乡村振兴工作。

10.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和乡村振兴的统计与监测工作。

11.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和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成果巩固,持续抓好动态监测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落实包保、监测、暗访、调度四项机制,发挥“政府救助平台”作用,强化“线上网络化和线下网格化”双向协同,确保问题动态监测、动态帮扶、动态清零。紧盯《贡山县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按季监测”要求,抓实脱贫人口(三类人员)增收工作。

2.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根据《贡山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完成《贡山县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3年)实施方案》《贡山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编制。

3.强化资产后续管理,提升资产效益。对全县2013年以来实施的项目得到了进一步梳理,对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报废损毁的项目资产也得以处置;对移交确权的项目资产摸清了资产底数、落实了资产归属、明确了管理主体,防范了扶贫资产的闲置和流失,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

4.强化政策扶持,落实惠农政策。一是持续推进小额信贷、富民贷工作。积极和金融部门对接,为脱贫户提供小额扶贫贷款咨询、办理流程指导等服务。二是持续支持帮扶车间发展。积极推进帮扶车间认定工作,进一步落实扶贫车间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实施“雨露计划”。实施职业教育补助,减轻贡山县户籍的脱贫户子女就读全日制中高等职业院校学习期间家庭教育支出。四是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认定工作,同时做好后续扶持跟踪服务工作,加大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力度,营造全县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的良好氛围

5.强化组织领导,深化东西部协作。2023年来,共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领导小组会议、联席会议等各类会议7次。印发《2023年贡山县东西部协作工作计划》的通知,持续推动东西部协作发展。

6.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云南工作、贡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室、帮扶项目规划股、社会帮扶股、防返贫监测股、东西部帮扶协作办、沪滇帮扶领导小组、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纳入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也未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也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149788.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99788.41元,占总收入的99.1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8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953117.79元,下降44.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5003117.79元,下降45.0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5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人员有变动,调出1人;2023年度我局只实施小额信贷贴息和“雨露计划”项目,同比减少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228034.31元。其中:基本支出3126571.62元,占总支出的43.26%;项目支出4101462.69元,占总支出的56.7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320138.89元,下降37.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362.02元,增长1.70%;项目支出减少4372500.91元,下降51.6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我局只实施小额信贷贴息和“雨露计划”项目,同比减少项目支出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26571.6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91486.91元,占基本支出的92.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5084.71元,占基本支出的7.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101462.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为:

1.贡财预〔2023〕01号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专项工作经费40000.00元;

2.贡财预〔2022〕106号沪滇协作乡村振兴人才培训结转专项工作经费16180.50元;

3.贡财预〔2023〕01号富民贷及小额信贷专项工作经费11600.00元;

4.贡财预〔2023〕01号东西部协作专项工作经费16000.00元;

5.贡财预〔2022〕85号贡山县永富立体停车场扶贫车间基础设施5.25灾后新增工程专项经费986445.90元;

6.贡财预〔2023〕19号三峡集团帮扶太阳能路灯专项资金141800.00元;

7.贡财整合〔2023〕1号2023年小额小贷贴息专项资金1200000.00元;

8.贡财整合〔2022〕8号2022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结转专项资金19.00元;

9.贡财整合〔2022〕8号小额信贷贴息结转专项资金8779.72元;

10.贡财整合〔2023〕6号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第四批专项资金456520.33元;

11.贡财整合〔2023〕2号贡山县2023年小额信贷贴息项目专项资金320617.24元;

12.贡财整合〔2023〕6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项目专项资金643500.00元;

13.贡财整合〔2023〕6号贡山县职业技能培训补助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元;

14.贡财预〔2023〕117号防贫险救助保障金专项资金50000.00元;

15.贡财预〔2023〕99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经费专项资金2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99788.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39%。与上年相比减少5003117.79元,下降45.06%,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人员有变动,调出1人;2023年度我局只实施小额信贷贴息和“雨露计划”项目,同比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8081.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513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42386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生产发展、贷款奖补和贴息、事业运行、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其他农业农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27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决算为39412.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9052.7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09%,完成年初预算的97.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36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91%,完成年初预算的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412.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9052.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3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未及时支付以及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3.63元,增长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6.37元,下降0.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60.00元,增长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了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扶贫项目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084.71元,比上年减少42278.28元,下降15.24%,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基本支出经费压缩。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后评估考核工作等产生的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7595447.58元,其中,流动资产7445185.11元,固定资产150262.4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28304.2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59729.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及程序,从市场上为政府部门和所属公共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

监督索引号53332400432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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