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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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39621707-2020-147567
- 发文机构
- 贡山县妇女联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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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决算公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10-09 15:32:00
监督索引号53332400171301000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贡山县妇女联合会是县委领导下的全县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妇联机关的主要职责: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县各族各界妇女及各类妇女组织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全县各族各界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县委反映妇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草案的拟定,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指导各乡(镇)、村(社区)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建立与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发展同周边国家和地区妇女和妇女组织之间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开展国际合作。承办上级妇联、县外办、县委统战部交办的事项。承担贡山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贡山县委、县政府、上级妇联以及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回信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妇女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怀转化为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迅速传达学习,一封由总书记亲笔签名的信件,字短情长,字里行间饱含了党中央对边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深切厚爱与浓浓牵挂。贡山县妇联迅速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了总书记回信的全文内容,深入安置点、村、组宣传回信内容,参与妇女达1000余人。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县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开展回信重要精神宣传,把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怀带给全县广大妇女同胞,引领妇女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回信重要精神。县妇联深刻领会好回信的重要精神,迅速形成了贯彻落实回信重要精神、打好脱贫攻坚战的浓厚氛围,按照“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工作原则,围绕妇女儿童中心工作并结合我县“盯项目、转作风、抓落实、促脱贫”主题实践活动,压实责任、做好各项妇女儿童工作,切实在全面打赢贡山县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中发挥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
2、积极持续深入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指示精神,立足家庭工作优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时代家风,家庭文明建设不断焕发新活力。一是组织县妇联第十届常委、执委,各单位妇女小组长、各乡镇妇联主席、副主席、社区主席40余人开展“传承良好家风建设廉洁家庭”主题活动。围绕十八大以来,习近平谈的"家风"从几次讲话中理解“小家”紧系“大家”、家风坏是腐败之源、国风之本在家风、家风坏是腐败之源四个方面就“为什么要开展家庭助廉、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家风、干部家属如何助廉”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讲解,进一步引导她们当好廉政法规宣传员、廉洁家庭守门员、勤政廉政监督员。二是创建“五号文明家庭”等为载体,发挥示范家庭的引领作用。“三八”期间表彰了县级巾帼建功标兵5个、巾帼脱贫致富能手5个、五好文明家庭12个,乡级家庭环境优秀奖9名、模范家庭9名、3名“好媳妇”。三是继续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创建“平安家庭”2971户,创建示范村(社区)4个(普拉底乡咪谷村、捧当乡闪当村、捧当乡永拉嘎村、丙中洛镇甲生村),创建示范乡镇1个(普拉底乡)。 (2)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民族工作主题,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家庭创建工作。为切实提高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群众整体素质,积极推进我县脱贫攻坚进程,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改善村容村貌,根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际情况并结合妇联实际,积极在民族团结示范点雾里、积娃、咪谷、培里开展贡山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文明素质提升助推乡风文明建设活动,培训240户、633人,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生活用品240余套。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20户。并对全县100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完成挂牌。
3、深入开展“巾帼脱贫行动”,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在贡山脱贫攻坚全面小康进程中发挥 “半边天”作用。(1)积极开展文明素质提升暨家庭环境卫生整治,助推乡风文明建设活动。根据中共贡山县委、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公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的意见》和提升贡山县人居环境相关会议精神以及《怒江州妇联“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实施方案》《怒江州妇联关于开展农村家庭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按照《贡山县妇联“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以乡风文明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县妇联结合贡山实际,联合多部门在全县范围内积极开展文明素质提升暨环境卫生整治,助推乡风文明建设活动。培训内容涵盖家居内务整理、法律法规、文明生活养成习惯基本常识、家庭教育知识、妇女创业就业“贷免扶补政策”、脱贫攻坚、民族团结政策、民族歌、民族舞等。先后到三乡两镇、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及14个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文明素质提升暨环境卫生整治助推乡风文明建设培训共计21场次,培训人数达2100人,投入资金115万元。活动以打造示范点,以点带面,辐射全县的方式进行,通过开展培训,引导全县广大妇女要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激发求发展求富裕的内生动力,自力更生、辛勤劳动,以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农村家庭环境卫生整治作为重点,发动全县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家庭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使她们自觉树立“我要改变,我要提升”的意识,进一步助推乡风文明建设。(2)实施好民生项目,帮助妇女增收致富。围绕促进妇女发展重点,开展“贷免扶补”工作,支持贫困妇女创业,为妇女创业就业提供扶持,组织做好妇女就业技能培训,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技能。2019年,贷免扶补任务数20户已全部完成,共发放贷款185万元,妇女发展循环金13人(共25万元),并确保贷后的各项服务和跟踪管理工作,保障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3)履职尽责,关注关爱关心妇女儿童。一是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等项目,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妇女常见病普查工作,完成宫颈癌筛查961人,乳腺癌筛查970人,上报国办系统1人,通过项目实施,使我县患“两癌”的农村妇女得到早诊早治;二是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送健康理念、送健康知识、送健康服务”为宗旨,捐赠贡山1辆“母亲健康快车”,旨在通过流动医疗服务形式,对贫困地区的育龄妇女、孕产妇、婴幼儿提供卫生保健服务。三是看望慰问3名“两癌”妇女,为她们送上3万元救助金;使更多的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继续做好农村及城镇低保户、留守流动儿童、妇女和老人的关爱工作。四是实施“春蕾女童班”捐资助学项目,共资助10人(共4000元)。五是“三八”期间开展“关爱妇女情暖同胞”走访慰问活动,慰问大病特困妇女、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家庭21人,发放慰问金10500元;关爱省级贫困“三八红旗手”,对我县1名贫困“三八红旗手”进行了慰问送去了米、油、牛奶等慰问品。六是“六一”期间深入独龙江乡马库小学、巴坡小学开展“欢乐和谐庆六一,温情慰问暖童心”慰问活动,向同学们送去书包、彩泥、蜡笔、水彩笔、文具盒、跳绳等共计50余套文体用具及慰问金。七是根据上级妇联《关于认真做好暑期家庭教育和关爱儿童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利用暑假,县妇联联合团县委组织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牵手留守儿童关爱活动,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传播家庭教育知识,陪伴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来自幸福新区安置点的留守、困境儿童和大学生志愿者共计四十余人参加了活动。
4、继续深入扶贫联系点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推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准确数据、夯实工作基础,把“挂包帮”“转走访”作为加强妇联自身建设的有利契机,始终坚持“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要求,结合妇联职能,积极开展扶贫联系点挂包帮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自开展挂包帮工作以来,贡山县妇联高度重视“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将精准扶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单位“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了“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并下派了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作为驻村、驻点队员,协助乡、村一级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高位推动,扎实推进。二是坚持精准扶贫,夯实工作基础。县妇联深入扶贫联系点咪谷村,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家居内务整理培训、文明生活引导培训、“十个一”等一系列活动,并多次组织选派精干人员3人协助联系村开展动态管理工作,建档立卡大数据录入、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7人40余次深入联系点走访贫困户,摸清了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准确掌握了导致贫困的原因,制定完善了帮扶计划,对挂包帮扶工作做到了精准扶贫信息动态管理,同时按照联系村实际需求,研究产业发展,共同商量增收致富措施,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为联系村咪谷村妇解决了10000元资金,用于发展村妇联集体经济。三是开展“送温暖”活动,切实将扶贫落到实处。组织联系村巾帼志愿服务队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暖人心活动”以及节假日期间开展贫困户慰问活动6次,为单位的4户贫困家庭送去大米、油等物品和慰问金,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贫困户手中。
5、强化服务,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中主动作为。(1)源头参与全力推进。县妇联加强源头参与,创新服务载体,扩大宣传深度和广度。积极开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男女平等国策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在“贡山妇女”微信公众号上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妇女利益协调、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妇女儿童权益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建设法治贡山﹒巾帼在行动”三八维权周宣传、法律法规进家庭宣传、“拒绝邪教进我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全民禁毒宣传月”等活动达55场,发放宣传材料85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6000余人。通过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了广大妇女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觉悟。充分发挥妇女儿童权益纠纷调解委员会、“12338”妇女维权热线的作用,畅通妇女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有效避免家庭恶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2019年,截至11月份,共接待来信来访27件,均已解决。(2)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辍失学儿童统计核实工作。根据省、州妇联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失学儿童统计核实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各级妇联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拉网式的统计核实登记工作,全县三级妇联组织参与统计核实工作119人,走访家庭11177户,全面准确统计核实了我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失学儿童数据。(3)深入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有序实施。为推进《贡山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贡山县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的作用,切实履行职能,认真履行县妇儿工委办的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督导,落实目标责任,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序实施。截至贡山县妇女发展规划定量指标27项,达标22项,达标率为82%;儿童发展规划定量指标26项,达标22项,达标率为85%,我县大部分量化指标达标,定性指标有效推进,“两规”实施总体呈良好态势。通过不断深化对妇女儿童工作的认识,积极组织协调推动各项工作,全县妇女儿童总体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2018年妇女儿童工作综合考核成绩为四县(市)第一。
6、加强阵地建设,助推基层妇联发挥作用。根据《怒江州妇联关于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立妇女组织的通知》《怒江州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妇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贡山县妇联结合我县实际,及时撰写通知文件,并下发至各乡镇,督促工作落实,全县14个安置点逐步建立妇女组织以及巾帼文艺队,并以妇女组织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以及政策宣传活动,共开展活动50余场次,积极助推基层妇联组织发挥作用。
7、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妇联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高度重视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一是各级妇联组织,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把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大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妇联干部的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扎实推进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党建等工作,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县妇女儿童工作的动力,提本领、强服务、出奉献,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展示学习效果。二是围绕妇女和家庭的需求,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全面推进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全县共组建了“维权巾帼志愿队”、“文艺活动巾帼志愿队”等44支巾帼志愿服务队。并携手乡(镇)巾帼志愿者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活动内容涵盖宣传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方式;参与义务植树、卫生清扫环保行动;法律法规宣传;送温暖活动等,共开展活动80余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2019年度贡山县妇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6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8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121.13%,增加的原因为2019年度县财政安排涉农资金项目培训(开展素质文明提升培训)100万元,及新调入一名行政人员且增加业务。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6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43万元,占总支出的62.47%;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的37.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41.03%,增加的原因为2019年度县财政安排涉农资金项目培训(开展素质文明提升培训)100万元,及新调入一名行政人员且增加业务。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6.4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3%,增加原因为新调入一名行政人员且增加业务。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0%,增加原因为县政府安排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素质文明提升培训)。项目内容为在贡山县1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各开展一期文明素质提升培训。截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支出率为100%,项目完成率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41.03%,增加的原因为2019年度县财政安排涉农资金项目培训(开展素质文明提升培训)100万元,及新调入一名行政人员且增加业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共用经费,相关支出情况:工资福利支出97.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5.8万元,对个人个家庭的补助1.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纳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金0.54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7.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4.41万元,公务员医疗互助2.11万元,其他医疗保障0.62万元。
4.农林水(类)支出1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9%。主要用于素质文明提升培训106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7.9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不允许安排“三公”经费,而实际情况为2019年度存在上级到我县调研指导督察妇女儿童工作,且因脱贫攻坚任务较重,上级调研指导督察工作较多,产生接待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55万元,下降79.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6.26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1万元,增长95.3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存在因公出国费用,2019年度无此项工作安排,公务接待费用增加的原因为:因脱贫攻坚任务较重,上级调研指导督察工作较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4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9年度存在上级到我县调研指导督察妇女儿童工作,且因脱贫攻坚任务较重,上级调研指导督察工作较多,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56%,主要原因为2018年底新招录三名事业人员,2019年新调入一名行政人员,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相应增加,且2019年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商品服务费用也相应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89万元、印刷费2.55万元、电费0.15万元、差旅费4.12万元、公务接待1.45万元、工会经费0.68万元、福利费0.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37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妇女联合会部门资产总额39.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79万元,固定资产7.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3.5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2400171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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