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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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B1922111-2020-14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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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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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金融、审计
- 文 号
- 发文日期
- 2020-10-13 10:57:00
监督索引号53332400376301000
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市级以上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庆祝建筑物名录,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庆祝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组织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组织开展了全县拥军优属工作。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完成了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市级以上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庆祝建筑物名录,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庆祝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完成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2019年度收入合计2369356.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9356.9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2月份组建,故无法与2018年对比增减情况,其收入主要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健康支出及住房保障。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2019年度支出合计1970348.24元。其中:基本支出1926848.24元,占总支出的98%;项目支出43500元,占总支出的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2月份组建,故无法与2018年对比增减情况,其中基本支出主要为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及抚恤金支出,项目支出为退役士兵安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1102元。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2月份组建,故无法与2018年对比增减情况,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抚恤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退役军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500元。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2月份组建,故无法与2018年对比增减情况,主要支出为退役士兵安置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科目支出4350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役士兵安置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1970348.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2月份组建,故无法与2018年对比增减情况,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退役士兵安置以及抚恤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0327.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工资、抚恤金发放、军转干部经费及遗嘱人员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681635.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7.住房保障支出28386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2月份组建,故无法与2018年对比增减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无预算,年内也没有发生“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102元,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2月份组建,故无法与2018年对比增减情况。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福利费以及车辆运行费用、办公区修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923,978.16元,其中,流动资产874,887.58元,固定资产49,090.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贡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9年2月份组建,故无法与2018年对比增减情况。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固定资产2019年计提了折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2.4 | 87.49 | 4.91 | 4.9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78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78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2.“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属于公共行政领域消费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外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32400376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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