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医疗保障局职能职责

办公地址:怒江州贡山县茨开镇茨开路123号(丹当公园内)

办公电话:0886—3518312  0886—3513555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邮政编码:673599

 

贡山县医疗保障局是贡山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配套性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三)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根据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组织并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全省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指导。

(七)贯彻落实并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按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怒江州医疗保障局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政策及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治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医保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书档案、安全、保密、信访、宣传、老干、督查、政务公开、政策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挂联村帮扶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会、妇女、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县医保窗口作风建设。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及全民参保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业务股

负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相关地方性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加强业务指导及培训,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管力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贯彻执行全省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牵头承担乡村振兴战略医疗保障帮扶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执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贯彻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地方性配套政策;做好相关政策的监督和业务指导工作。牵头承担深化改革工作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医疗保险中心

1.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管理股。负责全县职工医保参保单位登记、缴费申报、登记变更、注销、缴费核定、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基本信息变更维护等基金筹集经办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职工医保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参保经办业务工作;负责全县应征、实收数据的日常管理工作。编报全县职工医保及其专项医疗补助综合统计报表,做好基金筹集、分析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险欠费清缴督促及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改制、破产企业人员的移交和费用清算工作;负责全县职工医保应收清册与税务实收清册对账工作,编报欠费统计报表。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登记、缴费及基本信息变更维护等征缴经办业务,组织实施居民医保个人权益记录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编报全县城乡居民医保综合统计报表,做好基金筹集测算、分析工作;负责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等相关人员经办业务的培训、指导与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咨询、查询服务工作。

2.审核结算股。负责拟定全县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医疗费用审核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专项审核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办法和首诊转诊及转外就医的审批等管理制度;负责全县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特慢病、门诊特检、门诊急诊抢救、住院等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全县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审核结算工作;负责离休干部医疗保障资金筹集和年度包干奖励审定及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负责医疗救助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和宣传医疗保障政策工作;负责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医药费用审核结算工作;制定完善全县特慢病门诊统筹的管理规程,组织开展特慢病复审、换证、选点就医工作:负责全县医疗费用审核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全县医保审核结算经办业务培训、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结算办法。

(四)信息建设中心。负责承担全县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医疗救助系统、职工生育保险系统网络化建设的规划运行,负责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医疗救助系统、生育保险系统的运行和维护;负责全县参保数据信息的传输,组织网上应用开展工作;负责维护金融社会保障卡信息管理系统和校验系统;负责金融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的采集、审核工作,把审核校验后的制卡数据提交至制卡部门;指导全县金融社会保障卡服务等工作;宣传、信息发布等工作;完成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贡山县医疗保障信息中心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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